(一)招聘方式
面试+试工方式
1.面试
(1)符合资格条件者以1:3比例通知面试,超出比例由茂南区妇幼保健院招聘领导小组审核个人职称、第一学历、工作经历、专业能力、创新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进行综合考核确定面试人选,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
(2)医院确定面试时间及地点后通知。
(3)面试采用百分制,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以上,面试成绩在茂名市茂南区妇幼保健院党务公开栏公布。
(4)若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,依次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,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,则由医院研究决定。
2.试工
(1)按岗位招聘人数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应聘者中,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试工人员,并按要求进行试工2周至1个月。
(2)时间和地点:另行通知。
(3)科室从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、理论和操作考核。
(4)试工人员考核不合格,从茂名市茂南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进行试工。
(二)体检
试工人员试工合格后,组织进行体检,体检费用自理,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资格,可从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。
(三)公示 gh_6eaff50ba0ca
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,将在茂名市茂南区妇幼保健院党务公开栏公示。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录用的,可从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。
(四)录用
录用人员执行茂名市茂南区妇幼保健院合同制职工同薪同酬待遇。
(五)注意事项
1.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,不举办、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。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、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、“保过班”、“协议班”,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、参考资料、上网卡等,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。
2.考生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,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,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。考生应践行诚信报考,对恶意报名、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,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。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3.本公告未尽事宜,由茂南区妇幼保健院人事部负责解释。
联系电话:茂名市茂南区妇幼保健院人事部0668-3385285
监督电话:茂名市茂南区妇幼保健院办公室0668-2967699
附件
附件-茂名市茂南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.doc